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如下方案。
每天下午放学前, 学校教导处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校务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 公示位置。 学生家庭作业公示栏位于校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 学生每日及节假日的家庭作业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
二、 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 包括具体的年级(班) 、 学科、 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 页码。
三、 公示作业用时。 学生作业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四、 优化作业设计。 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 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 要体现出层次性, 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 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 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 提倡布置探究性、 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五、 学校要每月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 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 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XXX中学
XXXX.XX.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