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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党风廉政专题党课讲稿3篇
大小:23.56 KB 发布时间: 2022-09-22 16:3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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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党风廉政专题党课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和借鉴。

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持续深化反腐败工作斗争,先后出台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相继部署开展了“打虎”“拍蝇”“猎狐”行动,一大批“打老虎”得到处理,身边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好转,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个别行为逐步转入“地下”,甚至隐形变异,隐藏在群众身边,蚕食着党的健康肌体,破坏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必须对身边的微腐败保持清醒认识,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主动拒绝,坚决斗争,确保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性胜利。

一、给身边的微腐败画画像,让其“无处遁形”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积沙成塔”,我想这些古语大家都耳熟能详,都讲的是同一个道理,那就是“积少成多,量变引起质变”。同样,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存在同样的问题,虽然小,但是性质恶劣,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治和解决,长此以往将产生恶劣影响,带来非常大的危害。“微腐败”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及影响力在“小”事上谋取私人利益或给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失,通常是涉案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质是公权私用和滥用的行为,主要也有三个特点: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隐。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脱离群众,高高在上。集中反映在特权思想作怪,大小事务一个人说了算,重要事项不经集体决策或者大搞“一言堂”等等。二是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比如在执法过程中或服务群众过程中,趁机索要或收受感谢费、辛苦费、礼品等; 或者通过截留、挪用、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夺,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 或者群众办事时,虽然“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依然“事难办”,甚至还存有推诿扯皮、雁过拔毛、收受克扣、收取好处、索要钱物等现象。三是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比如在工程项目、扶贫项目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等、公开不透明或选择性公开等情况,利用手中的一点权力,想方设法插手,违规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四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和套取物质; 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奖励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也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经费、收受红包等现象。五是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有的干部派性斗争问题突出,想方设法发展“自己人”入党,选举时搞派性争斗,通过现金或微信红包等方式拉票。六是执法不公,瞒上压下。主要表现为有些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七是目无法纪,胡作乱为。有些干部缺乏纪律约束和法律意识,在思想领域、党纪修养、言行举止上要求不高,突出表现在酒驾、赌博、打架、变相旅游、出入娱乐会所等。

除了以上七种常见的“微腐败”,在我们身边还有不少其他形式的“微腐败”,需要我们从人民的视角、从党纪国法的要求、从修身立德的角度,去发现它们、鉴别它们。尽管“微腐败”只是工作、作风上的小毛病,或许微不足道,也常不被人注意和重视。然而,事物往往就是从初始的“微”“小”,发展到后来的“巨”“大”。长期以来,社会对这种现象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容忍,因此,一些人心生侥幸,踩上“微腐败”这条底线,打着“合情合理”的幌子,损公肥私。殊不知,相比“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更加深恶痛绝,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绝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

二、剖析身边的微腐败,让其“揭开面纱”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我认为主要是

(一)欲望在作祟。“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意思是说,清廉的人因为没有什么贪欲的奢求而日日快乐; 贪婪的人总是为物欲不能满足而常常忧伤。所以我觉得深究“微腐败”产生的根源,欲望则是动力。从吃穿用度到日常消费,从财富积累到学历经历,从职级职位到收入待遇……生活中,一些人总是喜欢比较,而一旦走入盲目攀比的怪圈,则容易内心失衡、陷入迷茫。这山望到那山高的攀比歪风是滋生腐败的根源。现实中往往有些人不顾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条件,盲目与高标准相比,尤其是我们一些干部在基层工作时兢兢业业、克勤克俭,恪守“在其位,谋其政”,有自己的责任与抱负,有追求的动力与前进的方向,一开始尚能做到清正自守。但是,一旦权力地位发生变化,内心的私欲膨胀,贪心变成了贪婪,从工作上攀比“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材料政绩”,为岗位升迁而苦心钻营,为快速升迁而急功近利; 在个人生活上由简入奢,热衷于比排场、比豪车、比豪宅、比美女,拉起权利的小圈子,从一开始的“礼尚往来”到后来的“照单全收”,从“小贪小占”到“肆意敛财”,用及时行乐的思想和无所不能的态度待人接物,置法理于不顾,最终不仅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对党的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的污染。

(二)认识有误区。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掌点小权,平时行个职务之便,收点吃点捞点,既上不了纲,又触不了法; 有的看到身边的人常搞点“小腐败”,生活滋润,便心理失衡、按捺不住; 有的认为为他人办了事,有送有收才显得随和自然; 有的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与其保持操守,不如随波逐流; 有的认为偷拿一点、贪占一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手段高明,便能无影无踪。殊不知这些都是认识的误区,古语讲“莫看江面平如镜,要看水底万丈深。”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虽小也能淹死人。”很多贪官正是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要求,在小利小惠前丢掉了原则,在灯红酒绿中丧失了人格,久而久之,无数之“小”的积累,便会逐渐地使一个人由高尚变为低贱,由公正变成邪恶,由廉洁变得贪婪,最后往往是小节不保,大节丧失,最终落了个“因小失大”的下场。因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干部而言,更应当小事当慎,小节当拘。

(三)监督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责任传导不够,权力配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不严谨,部门监督力量未有效整合,这些都使得“微腐败”有机可乘。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党性原则淡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自诩深谙各种官场“潜规则”,对下属失格行为不管不问,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制度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监督更无从谈起。

(四)整治不彻底。面对不起眼的“微腐败”,有些人执纪不严,小错不究,态度暧昧,以为批评教育就可以,不必“大动干戈”,这无疑给正风肃纪埋下隐患,让心存侥幸者无所顾忌。部分基层党组织警示教育只限于案件通报曝光、发放警示读本、参观教育基地这“老三样”上,模式套路化、内容更新不及时,仅把“微腐败”案例当故事听、当电影看,没有结合案例对照自查、举一反三,没有深入剖析身边同类岗位、同级职务是否存在类似违纪者,没有真正触及灵魂,存在浮于表面走过场现象,致使教育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三、整治身边的微腐败,让其“销声匿迹”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对待“微腐败”不能有“微态度”,治理“微腐败”要实行“零容忍”,做到“无微不治”。要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组织上净化“微腐败”队伍,从制度上织密“微腐败”笼子,从行动上打击“微腐败”行为,让“微腐败”永无藏身之地,曝光裸晒在“阳光”下。只有对“微腐败”做到“无微不治”,形成震慑,才能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机制,才能真正奏响正风反腐的最强音。

(一)强化思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新形势、新问题在教育形式、内容上求创新,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求突破,抓常、抓深、抓新,增强教育震慑力。要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不仅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勤俭节约,不比排场、不攀比,弘扬廉洁文明家风,还要教育广大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在日常小事上坚守心灵的“防护堤”,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典故: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原句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 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同样这句话也值得我们铭记在心。同时,要坚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队伍建设。“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选对人用好人作为加强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因此,要注重领导班子的选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标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切实从组织上净化“微腐败”队伍。在班子配备上要审慎举人,要把那些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老实,自觉遵守“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白人”委以重任、大胆使用。对那些与党离心离德、在党不言党、无视组织纪律的“两面人”,一票否决、坚决不用。要刚性执行选任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把那些“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的干部用起来,真正把那些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有真感情、为老百姓办实事、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选出来,选优配强“两委”班子队伍。同时,要坚持严管厚爱,充分运用谈心谈话、调研问诊、专项巡察等手段,对推举干部进行“核真”,透过现象看本质,既要听其言、观其行,更要察其表、析其里,对不良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强化队伍建设。

(三)强化压力传导。要坚持“主责在党委、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要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从制度上织密“微腐败”笼子。要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全面梳理、归纳和总结,将重大决策、集体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事关基层群众利益的事项列入清单目录,实现权力清单化,确保权力法定、分事行权,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防“微腐败”滋生。

(四)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凡提四必”等纪律,坚决从行动上打击“微腐败”行为。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纪委监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机制,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线索不放,对“微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五)筑牢法纪底线。在工作与生活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自觉纯洁交友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常修为官之德,常弃非分之想,常惧法纪之威,守住做人底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要练就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火眼金睛”,学会从“微腐败”现象推导结果危害性。要善于拒绝非正常的礼尚往来。比如,逢年过节是腐败现象的易发、高发和频发期。一些人往往会利用看望领导、慰问“恩人”、给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过生日、贺喜钱、乔迁礼等五花八门的所谓机会求您办事,这些都是违反相关规定或法律的非礼尚往来,我们要懂得拒绝,不能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断送前程。要敢于坚守法纪底线,底线是一个人做人立身的根本,也是一个人处世做事的根本原则,为人一世,当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不管是对待上级,还是对待下级的有求之事,都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和为官底线,行得正、坐得稳。要始终做到洁身自好,一廉如水。“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常弃非分之想,坚守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而不能让自己的欲望信马由缰,更不能追求“心想事成”。

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即查即纠、动辄则咎,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因此,我们的广大干部一定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自律,从思想上拒绝、从行为上杜绝任何“微腐败”行为,坚决不踩底线、不越红线。

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由我来讲,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几个特点: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中石油系统的贪腐等,都是集体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例。二是涉案人员职务“高端化”。2012年以来,中央查处了薄熙来,2014年又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2015年查处了郭伯雄等高级干部,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规则。三是腐败“部门化”。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四是腐败“年轻化”。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年龄愈来愈小,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五是腐败“基层化”。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作所为令人瞠目结舌。六是腐败“家族化”。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讲大局、不讲党性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差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浮拖,等等。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反腐成绩虽大,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资本主义思想“作祟”。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市场经济下的“勾当”。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少部分不法商人,想法设法通过贴近权力阶层获得好处,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精神“缺钙”。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部分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态浮躁、贪名图利。五是制度建设存在“盲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三)要正确认识和判断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看法和说法,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之中。第一种是认为“越反越腐”。最近几年,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腐败分子的存量愈来愈少。第二种是“唱反调”。国外查处了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自由、法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决了成克杰、陈良宇等高级干部,一些人却说“共产党连高官都腐败了”。未查处腐败的高官时,有些人攻击我们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他们又说这些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些评判都是偏执的,是没有根据的错误认识。第三种是认为“影响发展”。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7.4%,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把201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有些同志就会说,原来我们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是反腐败导致的,有些甚至还说餐馆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都是八项规定引起的。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甚至亡党亡国。当前经济放缓是国家政策的调整,是由快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于以上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观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站稳立场。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篇3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的党课活动,主要是通过想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深化熟悉,统一思想。考虑到结合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使大家了解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程和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要求。因此我选择“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这节党课的主题。下面我和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熟悉和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建党治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采取强有力的“铁腕治腐”措施,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影响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严重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行政腐败是吏治腐败的一种。近年来,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行政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考验。

一廉政的内涵和历史沿革

“廉”,一个中国古代思想史上非常重要的概念,其本意为堂屋之侧边和物体露出的棱角,引申为人的品行端方不苟方正刚直。在古代,“廉”代表着一种政治思想主张,是君子圣人的一种高尚品德,是为官者必须具备的行为品德。在[周礼]中,“廉”的含义为:“一曰廉善(注:善于行事,能获得众多的好评),二曰廉能(注:能行政令,较好地贯彻各项法令),三曰廉敬(注:不懈于位,尽职尽责),四曰廉正(注:不倾斜,品行方正),五曰廉法(注:守法不失,执法不移),六曰廉辨(注:临事是非分明,头脑清醒)”。此“六廉”是中国古代对为官者“廉”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最早的官吏考核标准。

“廉政”,既是政治管理学的概念,又是政治伦理学的范畴。廉政的主体既指政务工作者,也指政务工作部门,对前者是官品人品,对后者是党风政风。用传统的话说,廉政就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所谓正气,是指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谓清风,是指不贪财肥私,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利,不沾公家一分廉价。古代官服的肥袖可以载物,两袖一抖,经常抖出赃银贿财,而像于谦一样的廉吏只能抖出“两袖清风”。用此刻的话说,廉政就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

廉洁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什么腐败可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呈现,一些掌握了社会权力的人,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大多数人的意愿为自己谋取私利。于是,廉洁就成了社会民众对执政者的基本要求和热切期盼,更是治国理政者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西汉闻名思想家董仲舒认为:“至廉而威”,西汉闻名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也讲:“祸莫惨于欲利”,金代诗人元好问也发出了“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的感叹。“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几句明代官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君主都高度重视吏治,也都制定了非常严肃的法律来惩治官吏的腐败行为,也有无数清官流芳百世,但终因政治经济制度的本质,官员腐败乃至朝廷腐败成为必定,法律也形同虚设,以致政权覆灭。一朝取代一朝,构成了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画卷。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把拒腐防变反腐倡廉作为实现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一项主要任务抓住不放。1924年1月,国共实现第一次合作后,‘共产党员’可以在国民党党政军担任职务,为防止‘共产党员’腐化蜕变,党中央于1926年8月发出了[关于坚定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也是我党历史上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随后,中央苏区就开展了历时两年的惩腐肃贪运动,在这次运动中,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因利用职权贪污财物牟取私利被处决,成为我党反腐败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在处理谢步升的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严肃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与民族敌人生死搏斗的同时,也丝毫没有放松廉政建设,公开提出了建立廉洁的抗日民主政府的政治纲领。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了10种必予严惩的行为。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同时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后,百废待兴,革命和建设的任务都很繁重,反腐倡廉的形势也相当严重。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夏秋冬三季,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随后,于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党中央迅速坚定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时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和天津专区专员张子善被送上了断头台,引起了全党的警惕和社会的震动。在处决刘张两人之前,面对部分高级干部的求情,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1952年4月18日,政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党的八大和八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进行教育和规定制度两方面的措施,在我党的廉政建设史上产生了深远意义。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反腐倡廉也进入了拨乱反正重视法制与民主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江泽民同志也重复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定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的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好干部队伍,要加强党性修养 廉洁从政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的素养。这为我们新时期的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了方向,指明了道路。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每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务必经受住权力金钱的种种诱惑,始终做到防微杜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谨小慎微,清正廉洁

一要加强政管理论和道德准则学习,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古人说过:“学以立志”“学以养德”。清代学者余怀认为:“读书能够使糊涂的人变得聪慧,狭隘的人变得旷达,忧郁的人变得愉快,笨拙的人变得灵巧,愁闷的人将会欣然起舞,有病的人将会霍然而愈”。可见读书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塑造一个人的良好品行非常重要。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累积一种养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惟独加强政管理论学习,才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干在纷乱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被金钱美色权力所诱惑。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纷呈多彩的治国理政思想中,有许多优秀的反腐倡廉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像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之所以能够彪炳千秋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优秀品质深深地烙在人民的心中。

二要勤政爱民心系群众,经常进行换位思量。我们经常说的“不勤政也是腐败”“无功便是过”,既是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待。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追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课专题。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四要生活简单,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唐代开国名臣魏征曾说过:“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大诗人李商隐也留下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名言警句,这些古训都将勤俭作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根本。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和崇尚俭朴的,勤俭立身勤俭治家勤俭理政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

五要管好身边工作生活的人。我们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群体,不是“独行僧”,有友情亲情,身边有许多一同生活和工作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我们离不开他们,否则既工作不好,也生活不好。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殊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

同志们,贪污腐败,历来为人痛恨;清正廉洁,古今为人景仰。我们要统一思想,尽职尽责,为人民谋福利。

2021党风廉政专题党课讲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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