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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大小:21.70 KB 发布时间: 2022-11-06 17:4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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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希望大家喜欢。

一、 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 D)。

A.剥夺权利的处罚 B.限制权利的处罚 C.科以义务的处罚 D.影响声誉的处罚

2.有关行政主体所制定的行政规章( B)。

A.应报经国务院批准 B.应报国务院备案 C.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生效 D.经国务院备案后才能生效

3.许可证一经(D ),即获得法律效力。

A.公证机关公证 B.行政机关批准 C.申请人申请 D.行政机关颁发

4.某市税务局的(A )是外部行政行为。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

5.行政机关吊销任职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B )

A.人身罚 B.行为罚 C.执行罚 D.行政处罚

6.对执行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 C)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A.开除决定 B.任命令 C.罚款决定 D.免职令

7.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产,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 ),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C )。

A.赔偿、 罚款 B.补偿、 行政处罚 C.赔偿、 行政处分 D.补偿、 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8.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因是(A )。

A.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 B.行政违法行为不严重

C.当事人无财产 D.当事人态度很好

9.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

A.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B.只有警告 C.只有罚款 D.没收非法所得

10.国务院部、 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C)。

A.拘留 B.劳动教养 C.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D.没收非法所得

11.某市交通部门在整顿机动车辆的管理活动中可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根据的是 ( D)。

A.该市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使用的规定 B.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定

C.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定D.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交通厅制定的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12.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当是(A )

A.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B.事业组织 C.企业集体 D.律师事务所

13.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D)。

A.拘留 B.罚款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以 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元以 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14.法律、 法规授权而实施行政处罚的的组织是( A)

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B.事业组织 C.社会中介机构 D.企业组织

15.行政处罚由下列哪个地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B)。

A.违法行为危害结果发生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行政行为地 D.规章制定机关所在地

16.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范围是( D)。

A.警告 B.行政拘留 C.劳动教养

D.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C)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3 日内 B.5 日内 C.7 日内 D.6 日内

18.根据《行政处罚法》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D )。

A.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额在 50 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B.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 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五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 指定的银行

C.属于非当场收缴的罚款,受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指定 的银行缴纳罚款

D.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19.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将本应由它制定的某一方面法律的立法权,授予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 务院行使。 此种立法是( C)。

A.职权立法 B.授权立法 C.特别授权立法 D.责任立法

20.某县人民政府作出有关规范该县集贸市场秩序的决定,这一行为属( B)。

A.行政立法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行政执法 行为

21.某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实施一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占用某市农民的土地。 自治区人民政府 对被用地农民给予各种补偿费用与安置费,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 自治区人民政府 的此项行为属于(A )。

A.行政征用 B.行政征收 C.行政征购 D.行政没收

22.王某系丁县人,当兵三年后回到丁县,丁县民政部门交其安排在县某工厂工作。 县民政部门的行为(C )

A.属内部行政行为 B.不属于行政行为 C.属行政给付行为 D.属行政奖励行为

23.某音像店被人举报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工商机关经查实,该店两年前曾代人出售盗版音像制品 200 余盘,获利 1000 元。 工商机关对此行为,应当(B )。

A.给予行政处罚 B.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C.从轻处罚 D.减轻处罚

24.有关行政处罚合法情形的下列表述,错误的是(C )。

A.行政处罚适用法律、 法规正确 B.行政处罚结果正确、 程序合法

C.行政处罚结果正确、 程序违法 D.行政处罚由有处罚权的机关行使

25.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以 200元以下的罚 款。并规定,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依法缴纳罚款,元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的,公安机关可以按 日增加罚款 1 至 5 元。 这里 200 元罚款和 1 至 5 元的罚款的性质是( D)。

A.都是行政处罚行为 B.都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C.200 元罚款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D.一至五元的罚款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26.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以外,还要给予直接责 任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有关规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这一规章是否违法?(C)。

A.违法。 因为规章无权规定行政处罚 B.违法。 因为规章元权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C.违法。 因为本规章超出了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 D.不违法

27.河南省某村村民王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邻村村民多人喝其酒后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前来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对此,县工商局应当(C )。

A.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B.不予处理

C.不予处理,但应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D.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28.行政合同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较,有下列特征(B )

A.不具有强制力 B.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

C.行政机关在合同主体中是民事主体身份D.由于行政机关在合同履行中事有特殊权利,因此,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

二、 多项选择题

1.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ABD )。

A.不满 14 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 ABCD)

A.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B.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D.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况有(ABCD )。

A.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处罚法》 第 46 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 B.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C.违反《行政处罚法》 第 18 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D.财政部门违反《行政处罚法》 第 53 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

4.行政给付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形式( ABCD)。

A.安置 B.补助 C.抚恤 D.救灾扶贫

5.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 BC)。

A.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 B.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

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 D.天气预报

6.延期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的条件有( ADC)。

A.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B.当事人申请 C.行政机关批准 D.人 民法院同意

7.《行政处罚法》 规定了一系列保证行政处罚公开、 公正的制度如( ABCD)。

A.表明身份制度 B.告知制度 C.听取意见制度 D.听证制度

8.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则有( ABCD)。

A.依照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B.受托组织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条件

C.委托行政机关对受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监督

D.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进行处罚

9.听证程序包括如下内容( ABD)。

A.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

B.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C.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 15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

D.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 听证公开进行

10.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 AB)。

A.当场送达 B.依《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送达

C.依《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送达 D.依《行政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送达

11.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有( AB)。

A.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 B.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C.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 D.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1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ABCD )。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B.违法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证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不履行行政~的途径和期限

D.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13.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BD)。

A.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B.有熟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业务的人员

C.受委托组织必须是县级以上

D.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或者技术鉴定

14.我国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解决(BCD )

A.行政纠纷 B.侵权纠纷 C.知识产权纠纷 D.权属纠纷

15.被废止的行政行为( AC)。

A.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 B.在废止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受法律保护

C.在废止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仍受法律保护 D.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16.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 AC)。

A.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 局

B.某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上大桥的人员处以 50 元的罚款

C.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

D.某劳动局对辖区内某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

17.根据合同的内容,行政合同可分类为:( ABCD)。

A.承包合同 B.土地承包合同 C.公共征收合同 D.人事聘用合同

18.某市人民法院从某商场购买办公用品,商场将办公用品送至法院,市人民法院发现办公用品的质量差,要求商场退货,商场迟迟不予退货。 于是,市人民法院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查证属实后,向县工商局反映,县工商局对商场作出责令其退货与罚款的决定。 在这一行政管理活动中,谁为行政管理相对方?(AB )。

A.市人民法院 B.商场 C.消费者协会 D.县工商局

19.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ABCD )。

A.依法给予 20 元以下罚款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在边远地区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而提出请求的

D.在水上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而提出请求的

20.当事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C )。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C.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D.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21.行政处罚的立法目的是( ABCD)。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C.保护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D.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2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 CD)。

A.限制人身自由 B.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C.暂扣营业执照 D. 吊销许可证

23.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 ABC)。

A.简易程序 B.一般程序 C.听证程序 D.执行程序

24.行政机关调查终结,负责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ABCD)。

A.确有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B.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5.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 ABCD)。

A.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B.行政处罚的理由 C.行政处罚的依据 D.依法事有的权利

26.下述内容符合《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有(ABCD )。

A.行政机关应当建立、 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C.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检举

D.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27.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C )

A.行政机关在其职能管辖权的范围内,都有权作出行政裁决行为

B.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权应当由法律明确授予

C.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8.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是(AC )

A.某区工商局向市规划局申请在某区域盖房 B.某税务局对其机关的公务员分配住房

C.某市公安局对某市政府公务员的嫖娼行为给予处罚

D.某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答案

一、 单项选择题

1.D 2.B 3.D 4.A 5.B 6.C 7.C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60 条 8.A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41 条

9.A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1 条 10.C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2 条 11.D 12.A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9 条

13.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33 条 14.A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7 条 15.B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20 条

16.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42 条 17.C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40 条 18.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51 条

19.C 20.B 21.A 22.C 23.B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 29 条 24.C 25.D 26.C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2 条

27.C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7 条第 2 款 28.B

二、 多项选择题

1.AB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25、 26 条

2.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44、 45、 46 条

3.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55、 57 条

4.ABCD 5.BC 6.ABC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 52 条

7.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31、 32、 42 条

8.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8 条

9.AB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42 条

10.AB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40 条

11.AB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28 条

12.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39 条

13.AB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9 条

14.BCD 15.AC 16.AC 17.ABCD 18.AB

19.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47、 48 条

20.ABC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27 条

21.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 条

22.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11 条

23.ABC

24.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38 条

25.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31 条

26.ABCD 参见《行政处罚法》 第 54 条 27.AC 28.AC

案例分析题

案例 1.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必须由法律赋予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实施。

[案情]胡甲是从事服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1997 年 5 月,胡甲未经批准,擅自将座落在城关镇北正街的临时营业棚改建成两层楼房。 在施工时,该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曾多次劝阻无 效,胡甲终将楼房建成,并开始营业。 6 月 1 日,县城区建设管理所依法对胡甲的违章建房行 为作出处理,责令胡甲在 10 日内拆除。 胡甲在限期内未执行这一决定。 于是,县城区建设管 理所派人将胡甲的违章建筑拆除。 在拆房时,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未通知胡甲或其成年家属到场,对室内物品也没有清点保管,致使胡甲经营的部分商品受损。 胡甲对县城区建设管理所的强行拆除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问题]1.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强行拆除胡甲的房屋是否合法?

2.胡甲的经济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答案与分析]1.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强行拆除胡甲的房屋是违法行为。

首先,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无权强行拆除胡甲的违章建筑。 强行拆除胡甲的违章建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所谓强制执行,是指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在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时,采取强制的手段迫使其履行的行为。 在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机关有两种:一是法律赋予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二是人民法院。 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否则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对胡甲的违章建筑做出"强制拆除"的决定是合法的,但由于其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而实施了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其行为构成违法。

其次,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在程序上也是赳初学者的。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直接影响着行政管理相对方的权益, 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本案中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既没有对强行拆除决定进行复核、 通知当事人到场, 也没有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采取妥善保管,这些都不符合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要求。

2.胡甲的经济损失应由胡甲和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胡甲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是违法的,理应拆除违章建筑;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在无权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并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对胡甲采取强制执行,违反法定程序,给胡甲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因此,胡甲和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小结]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否则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

案例 2.权利性许可证的持有人并不承担必须从事被许可活动的义务。

[案情]某药厂在取得了某种药品的生产许可证后,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停止生产该种药 品。 市卫生局得知此情况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该药厂生产获得许可的药品。 该药厂不服,认为这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该药厂是否承担生产被许可药品的义务?为什么?

2.市卫生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1.该药厂不承担生产被许可药品的义务。 因为药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权利性 的许可。 权利性的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可以自由放弃行使该项许可所赋予的权利,而他本人并 不需要为此而承担某些法律责任和后果。 与之相对应的是附义务的许可,即持有人在获得该项许可的同时,便承担了 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如在此期间内没有从事该项活动,持有者便会因此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权利性的许可证,药厂获得该项许可并不承担必须生产的义务,它可根据本厂的经营状况放弃该项权利。

2.市卫生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是违法的。 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人负有行政法 义务而拒不履行为前提,而在此案中药厂不承担必须生产获得许可的药品的义务,因此市卫生局强制该药厂生产获得许可的药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

[小结]根据许可是否附加义务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权利性许可和义务性许可两种。 获得权利性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可自由放弃许可所赋予的权利,而获得义务性许可的行政相对人承担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被许可的活动的义务。

案例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行政规章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案情]某县王家庄村村民李丁,为建造房屋于 1997 年 11 月 20 日,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在村旁河道内用马车采砂石。 11 月 29 日,县水利局发现后,责令李丁停止采砂,并处以罚款 500元,同时没收采砂用的马车。 李丁不服,于 12 月 2 日向市河道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县水利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李丁仍不服,于 12 月 15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受理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县水利局辩称:"对李丁的处罚既有事实根据也 有法律依据。 "并申明:"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 18 条规定:"未经批准或不 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取土、 淘金、 弃置砂石淤泥、 爆破、 钻探、 挖筑鱼塘等,由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 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 根据此规定,给予李丁罚款和没收其马车的处罚是完全正确的。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 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超出了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 的规定,因此判决撤销"没收马车"的处罚决定、 维持 "罚款"的处罚决定。

[问题]1.省政府的行政处罚设定权是什么?

2.该案中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 可否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答案与分析]

1.根据《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省政府的行政处罚设定权有两项:第一,细化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 13 条第 1 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可以在法律、 法规 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以保证行政法律体系内 部的和谐统一。第二,创设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 13 条第 1 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在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置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根据 此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在尚未制定法律、 法规的情况下,只能设定两种处罚:警告 和一定数量的罚款,且罚款数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2.该案中省政府的《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 不能作为对李丁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因为该规定与国务院的《河道管理条例》 相抵触。《河道管理条例》 第 44 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取土、 淘金、 弃置砂石或者 淤泥、爆破、 钻探、 挖筑鱼塘的,由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 采取补救措施外,可 以并处警告、 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该条例并未规定"没收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的处罚。 可见某省《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 设定的处罚种类,超过了《河道管理条例》 规定的处 罚种类。《河道管理条例》 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 是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章必须与行政法规相一致,不能创制新的行政处罚种类。 因此本案中某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 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县水利局对李 丁的"没收马车"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小结]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是有限的:法律、 法规已有规定的,只能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法律、 法规尚未规定的,只能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的罚款。

案例 4.行政处罚应依法定程序进行。

[案情]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 309 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 20 块钱再 走。"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 20 元。 决定书印着 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 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 郭甲辩称: "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 "郭甲说:"不 说清楚,我就不交。 "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 20 块。 "郭甲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 40 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题].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答案与分析]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 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 是否有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法》 第 30 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 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中宋丙对郭甲所实施的罚款行为,没有对事实进行查实,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的处罚。

2.未向当事人郭甲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直接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 31 条规定,行 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所事有的权利。 本案中宋丙未对郭甲说明任何事项,就直接交付了罚款决定书。

3.不听取郭甲的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6 条和第 32 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 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 因为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本案中宋丙不仅不听取郭甲的申辩,反而因郭甲的申辩对其加罚20 元。

4.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 34 条第 2 款对当场处 罚的处罚如书应载明的事项作了 具体规定,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 时间、 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 章。本案是适用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进行的罚款,其处罚决定书只有罚款数额和政机关 印章两项,其他事项没有载明; 决定书中"根据有关规定"字样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处罚依据 应明确具体,写明根据哪部法律、 法规的哪一条款。

5.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复议与诉讼的权和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在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权利,以及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行政处罚法》 第 39 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载明有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本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载明此项内容,宋丙也未口头告知郭甲。

6.当场收缴罚款未向当事人郭甲出具收据。 《行政处罚法》第 49 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 执法人员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本案中宋丙收缴了郭甲当场缴纳的 40 元罚款后,未向郭甲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小结]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依法定程序进行。 事实不清或者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 5.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和基本内容。

[案情]1997 年 11 月 2 日晚上,某公安分局巡警黎甲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崔乙和侯丙二人撕打在一起,引起过路人的驻足围观,当场认定崔乙和候丙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 ,决定分别给予崔乙和侯丙二人各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 款。

[问题]1.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巡警黎甲的处罚行为哪些不符合《行政和处罚法》 的规定?

[答案与分析]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 楚、确凿, 情节简单的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

第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行政处罚法》 第 3 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 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可见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方面:首先,事实确凿,证据充分, 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其次, 处罚有法定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最后,适用于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于 1000 元罚款或者 警告。 只有这三方面的条件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 根据《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必须依列程序进行:a,表明身份,即出示有效证件,表明合法的执法身份;b,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即必须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并向当事人说明处罚的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c,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执法人员应当采纳;d, 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当场填写预定格式、 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 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罚款数额、 时间、 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e,送达,即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f, 备案,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备案的内容应 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载内容相同。

[答案与分析]1.该案应组织听证。《行政处罚法》第 42 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组织听证。 "根据此条规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包 括三种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 该案中甲市工商局对友谊食品商场拟将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当然在举行听证的范围之内。 市工商局向被 处罚人告知听证权利,在被处罚人请求听证时举行听证的,是正确的。该案听证应按下列程序 组织:

2.就本案而言,黎甲对崔乙和侯丙各处 100 元同款,显然不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不应适用简易属程序当场处罚。 如果给予崔乙和侯丙 50 元以下的罚款,可适用简易程序,但本案中黎甲的行为仍有几处不符合简易程序的要求:a,没有出示有效证件表明自己合法的执法人员身 份; b,没有向被处罚人说明处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c,没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d,没有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e,如果处以 20 元以上的罚款,又不属于"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情况,黎甲不应当场收缴罚款;f,没有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小结]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条件,且必须按照《行 政处罚法》 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处罚是违法无效的。

案例 6.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案情]甲市友谊食品商场超出经营范围,违法经销家用电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该市工商局对友谊食品商场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市工商局告知友 谊食品商场有权要求组织听证,于是友谊食品商场要求听证。 市工商局在举行听证后,向友谊 食品商场征收听证费用物 400 元。

[问题]1.该案是否应该举行听证?如应听证,则听证如何组织?

2.听证费用应由谁负担?

(1)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 3 日内提出听证请求。 即友谊食品商场应在 市工商局告知听证权利后 3 日内提出听证请求,逾此期限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市工商局可直接 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 7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 即市工商局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 7 日前,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 地点通知友谊食品商场。

(3)听证应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4)行政机关(本案中指市工商局)应该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当事人(本案中指 友谊食品商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友谊食品商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 1 至 2 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本案调查人员应提出当事人(本案中指友谊食品商场)违法的事实、 证据 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整个过程应制作笔录,笔录应当由当事人(本案中指友谊食品商场)审核无误后签 字或者盖章。

(8)听证结束后,市工商局应对听证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按一般程序进行审查,并分别按 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 不在场的,应在 7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听证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处罚法》 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 组织听证的费用。 "这就是说听证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征收听证费用。 因此 本案中甲市工商局向友谊食品商场征收400元听证费用的做法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应予返还。

[小结]在《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内,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行政机 关必须组织听证;听证的组织必须依《行政处罚法》 第 42 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案例 7.行政违法主体的行政责任年龄。

[案情]刘甲于 1997 年 3 月 20 日晚(再过两个月,刘甲满 14 周岁)在市红旗大楼偷窃他人旧自行车一辆。 3 月 30 日被北市区公安分局抓获,北市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 23 条第 1 项的规定,对刘甲处以 10 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刘甲不服,向市 公安局申请复议。

[问题]北市区公安分局给予刘甲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北市区公安分局对刘甲的行政处罚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 第 25 条规定: "不满 14 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行政相对人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且具有行政责任能力,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对象。不满 14 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但由于不具有行政责任能力,不应处罚,不处罚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而是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教育他以后自觉守法。《行政处罚法》 第 25 条的规定是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的。 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制裁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但最终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教育相对人自觉守法。 所以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有违法行为,但不具备行政责任能力的,不予处罚,加强教育;对有违法行为,且具备行政责任能力的,处罚的同时加强教育。

[小结]根据《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1)不满 14 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 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案例 8.行政处罚的时效。

[案情]1996 年 11 月 20 日,甲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查证了田甲在 1996 年 2 月 3 日盗窃他 人一辆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凿,田甲也供认不讳。 11 月 22 日,西市区公安分局根据《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 23 条第 1 项的规定,依法定程序做出对田甲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决定。

[问题]西市区公安分局对田甲的处罚是否合法? 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西市区公安分局对田甲的处罚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和《行政处罚 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 第 29 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 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 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此条规定,行政处罚的时效有两情况:在其 他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处罚时效为两年;在其他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按其他法律规定的 时效进行。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行为处罚时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规定为 6 个月,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后 6 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以后何时何地再发现,均不再予 以处罚。 本案中西市区公安分局对田甲的处罚显然已超过 6 个月的处罚时效,因此是违法无效的。

[小结]超过处罚时效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 9.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案情]甲集团公司经乙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该市的繁华地区建一商业大厦,使得住在这一 地区居民有 40 户要进行拆迁。 甲集团公司取得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分别与 40 户居民就拆迁形式和补偿金额、 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 搬迁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其中与 14 户居民因拆迁补偿金额有分歧而未能达成协议。 就此甲集团公司与 14 户居民向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申请裁决。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 搬迁过渡方 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乙市房屋拆迁 主管部门据此进行了 裁决,甲集团公司对裁决中确定的一次性补偿拆迁费的数额有异议,于是以 14 户居民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问题]1.乙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为属种行为?

2.甲集团公司对乙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有异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否正确?

[答案与分析]1.乙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为属于行政裁决行为。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 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 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甲集团公司与 14 户居民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纠纷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依照法律规定,这一纠纷在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裁决,它符合行政裁决的基本特征,属于行政裁决行为。 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

2.甲集团公司不应以 14 户居民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应以乙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不同于行政仲裁与行政调解,它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做出,则产生法律上的效力,非经有权机关依法定。 程序变更或撤销,其他组织、 个人不能自行否定其效力。 本案中甲集团公司对行政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决其与 14户居民的民事纠纷,首先必须对行政裁决行为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然后才能对民事纠纷进行解决。 所以甲集团公司应就乙诉讼,由人民法院对乙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裁决的合法性加以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解决甲集团公司与 14户居民之间就拆迁补偿问题的民事纠纷。

[小结]对行政裁决不服,应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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