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国际新冠肺炎已爆发蔓延,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确保在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下,全面正常提供医疗服务,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病区陪护管理制度,避免医院内发生感染,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住院探视、陪护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疫情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我院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陪护。家属可选择电话问候,微信、QQ等方式交流探视。特殊情况,应经医师同意后方可探视,对确需要探视、陪护的家属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科室所有探视、陪护人员均需现场扫码“贵州健康码”、测体温并登记。
三、我院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确需陪护或探视的住院患者,陪伴或探视人员应如实提供流行病学接触史,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导致交叉感染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经科室确认陪护或探视人员无流行病学史的由科室发放“陪护证”,每床一证;陪护人员尽量固定,原则上一患一陪护(特殊情况除外),陪护人员进出病区需随身携带陪护证,病人出院时请交回陪护证。
五、陪护人员需服从科室医务人员管理,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允许互串病房,不允许在病区内扎堆聊天。
六、住院陪护人员每日需测体温2次(早、晚各1次)并如实登记,其它时段如有咳嗽、发热(体温≥37.3℃)等情况,须立即报告本科室医师,并由医务人员陪同或指引至发热门诊就诊。
七、患者、探视、陪护人员均需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自备),勤洗手,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
八、请不要谈论有危害病人健康和影响病人情绪的事情;请不要在病区内高声喧哗、吸烟及喝酒,不要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请自觉保持病区整洁,不要乱丢垃圾及随意吐痰。
九、高龄、身体虚弱者不建议到医院做陪护,避免发生意外。
十、禁止以下人员来院探视或陪护:①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②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者;③孕妇、儿童及免疫力低下者;④近2周内途经高风险地区或者高风险地区居住史者;⑤近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者或确诊患者;⑥近期有国外入境史,或与国外入境史人员有过接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