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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2021年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大小:72.86 KB 发布时间: 2022-09-24 07:16: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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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3篇2021年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XX 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第二篇 Xx 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 18 件)

1. 对外公布诉讼服务电话, 专人处理网上立案的诉讼服务问题, 提倡当事人、 律师线上办理诉讼服务; 在诉讼服务网上设立涉企案件专用入口 通道, 进一步优化探索建立诉前调解限时转立案机制, 对限定时间内调解不成功的案件, 系统自动转为诉讼立案;优化用 户 体验, 共同推动移动微法院应用 , 提高网上立案比例。

(责任部门: 立案一庭、 办公室)

2. 建立网上立案容缺机制, 对资料不全的立案申请, 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 提高窗口 立案服务质量, 增设导诉人员, 加强诉讼引导, 为老年人群等特殊人群立案提供便利。

(责任部门: 立案一庭)

4. 充分利用 《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指引 》 , 提高司法效率;依法保护被申请人产权, 提高保全效率; 出台《关于在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 , 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责任部门: 民三庭)

5. 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执行事务中心, 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咨询、 收取材料, 进行初次约谈; 开展联合依法清收, 为金融企业进行专项服务活动, 深入到农商行、 农行等走访调研, 梳理在执行、为企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树立“信用武汉“新的司法执行标杆。 (责任部门: 执行局)

6.制定执行裁判案件流程指引,方便当事人提起异议、 复议。 〔责任部门:执行裁判庭)

7. 开展“司法服务三进“活动。 一是司法服务进企业。 围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服务疫后经济重振和《民法典》等主题进行宣讲, 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二是司法服务进基层。 围绕基层社会治理、 乡 村振兴和《民法典》 等主题, 及时提供必要法律服务; 三是司法服务选校园。 围绕青少年保护和《民法典》 宣讲等主题, 积极探索“法治迪荷园“创新模式。 (责任部门: 办公室)

8. 加强与司法局、 律协协作, 提高律师同意电子送达的比例,对涉营商环境案件普遍适用电子送达。 (责任部门: 立案一庭、 办公室)

9. 与市工商联加强联系, 建立意见建议沟通联系机制, 完商涉营商环境案件报诉及处理机制, 及时转办督办非公企业的涉诉投诉举报。 (责任部门: 办公室

10. 为涉痔审判案件开通绿色通连与多元服务, 在尊重当 事人意慈的基础上, 多元化解涉疫情案件纠纷, 合法合理适用“兖三减六“等政策性规定, 席助企业渡过难关, 服务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责任部门: 民一庭)

11. 发布知识产权白皮节, 增进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宜判工作的了 解; 开展与高新技术企业联系, 持续打造“高新企业有所呼,知产法官必有应“品牌; 加强与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联系, 联合召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座谈会。 (责任部门: 知产庭》

12. 督促符合条件案件适用 快速审理方式, 实现破产企业快追出清, 激活土地、 劳动力等要素, 加大力度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 积极华调检察院、 相关行政机关, 努力推动建成集异地修复、 劳务代偿、 法治宣传、 环境资源审判研究等一体的生态环垛修复试点基地。 (责任部门: 环资庭)

13. 确保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姓和诉讼参与权, 对家庭确有困难, 无条件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 提供必要法律援动, 维护合法权利。 (责任部门: 刑一庭、 刑二庭、 审监庭、 知产庭、 环资庭》

14、 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 参与校园普法, 预防校园欺凌, 编制《保护幼苗关爱明天一一未成年人防性侵》 宣传手册, 助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

(责任部门: 刑二庭)

15. 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 对老骏病残群体和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到优先排期、 优先审理; 联合市人社局共同组织撰写劳动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分析, 面向社会刊登。 (责任部门: 民四庭》

16. 深入开展志慈服务活动。 产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 以法律咨询等形式, 深入社区一线, 摸实情、 解难题、 办实事, 积极参与平安社区、 法治社区建设, 深入五展各项志意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 机关党办)

17. 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认真落实单位联社区、 支部包小区的责任, 全面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工作。 建立群众点单、 社区派单、 单位(党员) 接单制度, 完善“双报到、 双报告“机制, 要求做到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下沉社区实施“两个全覆盖“要求。 下沉党员要利用“八小占之外“、周未等业余时间主动参加社区党建活动, 参与社区服务, 切实帮助解决社区实际问题。 (责任部门: 机关党办、 本院各部门)

18. 持续开展“处级干部联系服务规上企业“活动。 落实党员干警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结合助力扶贫、 联系企业、 服务企业筒工作, 深化“民呼我应“工作机制, 牢牢把援问题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 继续做深做实“处级十部对接规上企业“工作, 力所能及帮助企业增强发展信心, 破解发展难题。 (责任部门: 机关党办、 本院各部门)

第三篇:XX 中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清单

1、 开展“提质增效办好案” 活动。 聚焦主责主业, 逐案持续攻坚、 逐月 压茬推进, 清理一批积案, 化解一批矛盾, 重点压降12 个月 以上未结案件, 全力攻克 3 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 切实解决长期未结案件较多、 审判效率较低的突出问题。 通过不断强化均衡结案与多办案、 快办案、 办好案的意识,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 更直接、 更实在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2、 大幅压缩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周期。 研究制定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流程规定, 加强监督管理, 将卷宗移送纳入办案系统, 使卷宗移送的每个节点网上留痕, 并定期进行通报讲评, 进一步缩短卷宗移送周期。

3、 建立律师专用电子送达地址库。 充分发挥电子送达的优势,联合市司法局、 市律师协会建立南京地区律师专用固定电子送达地址库, 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包括裁判文书在内的诉讼材料, 适用于律师在全市两级法院代理的所有民事案件, 缩短送达周期, 提升送达效率。

4、 打造联系法官掌上通信平台。 针对当事人、 律师普遍反映与办案法官联系困难、 沟通不畅的问题, 开发手机 APP 小程序, 为当事人、 律师与办案法官之间搭建联系沟通平台。

5、 开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直通车” 。 全市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中心附设“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 全覆盖, 依托聘请的金融类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 强化金融非诉解纷力量和效果。 积极推进群体性证券期货类纠纷诉前调解前置改革, 畅通“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 “示范性诉讼/代表人诉讼+诉中委托调解” 的无缝衔接, 打造立体化、 多层次、 便利高效低成本的金融解纷新模式。

6、 集中清理执行款项。 坚持执行款项应明尽明、 应发尽发、 早发快发的原则, 开展款项清理工作。 承办人对入帐的执行款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完成认领工作, 一个月 内完成款项发放, 不能发放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长期以来沉淀的执行款帐目 进行全面清理, 将不明执行款纳入统一帐户 管理。 建立工作机制, 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对“一人一案一帐户 ” 和案款认领、 放发工作集中督办提醒。

7、 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 加强与市人社局等部门工作联动,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调解、 仲裁、 诉讼、 劳动监察、 法律援助为基础, 具有南京特色的“三级联动、 四方参与、 五元化解” 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 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构建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劳动人事争议联合处理有效机制。

8、 广泛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法院干警入“网格” 活动, 网格员每月 服务社区网格次数原则上不少于 2 次, 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靠前化解矛盾纠纷, 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主动下沉人民法庭对接辖区内的网格和社区, 深入基层综合社区治理网络, 开展法律宣讲、 矛盾调处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9、 实施野生动物法律救助共建行动。 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 针对在审理涉野生动物案件中发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存在收容困难、 野外放养不利和救助不及时, 以及审理案件所需专业知识不足等问题, 与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实施野生动物救助共建行动, 重点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助、 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普法和生物科学专业知识能力提升等相关工作。

10、 开展法律宣传系列活动。 集中组织开展“4. 26 世界知识产权日” “五一” 劳动节、 “六一” 儿童节、 “6. 26 国际禁毒日”等系列专题法律宣传活动, 送法进企业、 进社区、 进校园等。 上门为企业“送诊” , 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 加强权益保护, 服务科创一线, 助推创新名城建设。 在“五一” 劳动节前, 发布2020 年度南京法院十大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和谐稳定劳资关系。“六一” 儿童节期间集中开展普法活动,在金陵中学、 南京外国语学校开设“法律伴我成长” 法制教育选修课, 发布未成年人保护白皮书, 形成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进社区以案说法, 引导群众认清毒品的危害性, 自觉抵制毒品侵蚀、 远离毒品犯罪。

3篇2021年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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