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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格式范本(可编辑)doc
大小:12.41 KB 发布时间: 2022-09-24 12:38: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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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格式范本(可编辑)doc,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xx,女,生于xxxx年2月19日,汉族,驾驶员,住xx市xx区国本路末端41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xx区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区运管处)。

上诉人因诉被上诉人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年八月十一日(xxxx)字第20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x年八月十一日(xxxx)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2、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1、一审判决认定“xx区人民政府就xx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向市政府请示,xx市人民政府对请示批复同意”,其审批程序合法。上诉人认为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按照国办发(xxxx)81号规定:“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审批程序”国办发(1999)94号早就有规定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分别征得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同意”,由此可见“批准”和“同意”是不同的概念的行政程序,不能用“同意”代替“批准”。xx市人民政府应当是行使批准权,而不是同意。因此xx区人民政府就xx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不合法。

2、一审法院认定“xx区人民政府在xxxx年清理和规范本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即属于“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不属于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政策”。对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这一认定是错误的。从被告出具的证据来看,xx区出台过三次出租车经营权政策,即第一次是xxxx年10月,出让期限是5年,出让金额是3万元,准入条件是:凡开业从事出租车客运的单位和个人;第二次是xxxx年,出让时间是 1月1日起,出让期限是8年,出让价格5万元,准入条件是:出让给有资质的经营条件的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第三次是xxxx年7月,出让方式是:在本区104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总量内,将xxxx年底前投放的每三个到期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和协议、承诺给公司尚未履行兑现的每3个经营权指标换取1个经营期限为24年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每个经营权指标有偿使用费7万元。准入条件是:个体经营、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从上列情形看来,每一次出台的政策从出让的期限、到下次出让时间的衔接、出让价格、准入条件以及出让的方式上都完全不同。根本没有政策上的连续性,完全属于新政策出台。

3、一审法院认为:《xx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xx道条)属于地方法规,符合《行政许可法》地方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不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对此上诉人认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设立形式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即设立权的主体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其他任何机关无权设立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因此,《xx道条》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是相抵触的。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无效”。由此可见《xx道条》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条款,已无法律效力,更不能作为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的依据。

4、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行为。被告没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而是根据“xx区人民政府(xxxx)124号文件精神”。“xx区人民政府(xxxx)124号文件”不是《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实施具体行政许可的依据。因此被告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导致作出不公正、不合法的判决。为此,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上诉,望撤销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x年八月十一日(xxxx)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此呈

xx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x年八月五日

篇二

上诉人:陈xx,男,xxx年8月16日生,汉族,xx区人;

住址:xx市xx区xx镇xx村五组11号。

被上诉人:xx市人民政府;住址:xx市世纪大道21号;法定代表人:

王荣市长。

上诉请求:1、撤销(xxx)盐行诉初字第xxx号行政裁定;

2、指定(被上诉人之外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

3、或直接受理本案,判决被上诉人履行《信访条例》第40条规定的法定职责(涉及信访条例第40条2项);

4、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9月25日,xx市原xx县xx镇xx村,按xx镇人民政府“创建市级文明渡口”会办纪要6号文件精神,召开竞标大会。陈xx以18000元承包金、500元报名费中标。当场签订了五总河渡口承包经营合同,并进行了司法公证。合同签订后,陈xx承包地被收缴。原渡工陈xx不甘心落标,找其时任村书记的妹夫卞荣成,疏通镇交管所徐xx,徐又利用其时任镇长的侄媳妇戚xx权力,串谋以不当借口进行翻盘。导致xx村不履行合同,不退还承包金。不返还陈xx承包地。

陈xx霸占渡口拒绝移交,侵权谋利。陈xx无奈之下,诉至盐都县人民法院,要求xx村依法履行承包合同。戚xx利用曾在盐都法院任庭长的特殊关系,插手案件,致使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陈xx上诉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合同有效,判令xx村返还承包金、报名费18500元、违约金2000元。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xx村拒不执行市中院有效判决,陈xx、王xx夫妇既不能摆渡经营维持生计,又不能追回承包金和责任田。更为腐败的是,陈xx以18500元高额承包金公开竞标签的合同不履行,xx村反而与陈xx以13000元低价关门签订黑约。王xx在经历一年多时间,讨不回承包金,收不回责任田,经济损失惨重,债务倍增,痛心疾首,于xxx年11月9日凌晨,从20里路程外的xx村徒步赶至镇政府。时值上班时间,王xx再次向镇党委常务书记胡xx申诉。恳求伸张正义遭拒,悲痛欲绝,服毒自杀(王xx逝年42岁)。胡xx近在咫尺、见死不救、人性丧失、禽兽不如。胡xx构成渎职枉法。胡xx狡辩说:王xx只喝一口农药,就送至百米之距的镇医院抢救,只因她命短,与我有何关系?用胡xx的话说,一口农药死了,那么王xx死因成谜团,此案应该谁负责?命案发生在政府大院内,王xx死在胡xx的面前,与本案有牵连的村镇干部非但没有受到任何问责处分,事后竟然均带病晋升。有官员泄露天机:王xx服毒后,不胜其烦的镇政府领导戚xx电话指令xx镇卫生院,送她一程。xx镇卫生院心有灵犀一点通,借抢救之名,将导管直接插入王xx肺腔,导致王xx当场死亡(死亡真相有待刑事侦查确认)。

鉴于镇村干部以权代法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陈xx顽固拒交渡口,造成严重后果。村镇干部竟然以评估收回渡口名义,暗中向陈xx输财,以少报多,以次充好,高价评估为92966.10元,收购一堆废物,陈xx还扣留一条六吨水泥船,**设备(价值6000元),另外又补偿6000元,其获利十万多元,并安排镇公路站工作上班。试看陈xx能量何其大,和村镇干部关系何其铁?

陈xx接管渡口后,花万元修理费恢复航行。xxx年1月19日起,仅一年时间先后5次,每次组织二十余人不明身份的外地人,行动协调、分工明确,有组织、有计划的对渡口进行恐暴袭击。使用铁棍、铁锤等凶器,打砸血洗渡口,损毁渡船机桨、候渡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00多元。陈xx弟媳李素珍在零下10度的寒冷冬天被陈xx同伙打伤推下通榆河,陈xx古稀之年的母亲卞桂英肋骨被陈xx同伙打断致残。奇怪的是陈xx有组织、有分工、有指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毁坏公私财物。陈xx多次报警,镇派出所也屡次到现场勘察,就是不作为。后来派出所推脱:不是刑案,是政府行为。官员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他们包庇,让这帮行凶者逍遥法外。被陈xx一伙打伤的人的医药费竟然是xx镇政府支付,试看陈xx何等猖狂,xx镇政府何等黑暗。

陈xx亡妻王xx死在政府大院内,死在胡xx眼皮下,死得惨、死得冤,为了讨血债、讨公道。追赔偿,从村镇到县城,奔市政府、到省会、赴京城,风餐露宿,遭受欺凌打骂关押,过着非人生活,历时16年之久,行程数万里,血泪

书信千余封,陈xx妻子丧命,老母致残,遭受损失特别巨大。每当上级批示给地方政府处理,都是签的协议不公正、承诺的事件不兑现,要求追责不沾边,省市多家媒体采访曝光不买账。地方都以虚假谎言向上交差。陈xx通过15年不间断的上访举报,坚持为亡妻王xx讨回公道。

xxx年7月20日,盐信复核(xxx)084号漠视公民生命,不履行法定职责,终结陈xx信访,陈xx无奈具状诉讼,xxx年8月22日,盐(xxx)盐行诉初字第00065号行政裁定不予立案,

陈xx不服依法上诉。

此致:xx省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陈xx

xxx年8月23日

附:1、上诉状一式:2份

2、陈xx身份证复印件

3、盐信复核(xxx)084号

4、盐(xxx)盐行诉初字第00065号行政裁定

篇三

上诉人××公司。住所地:××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上诉人××公司。住所地:××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请求事项:1、依法撤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 O ××)漯民×初字第××号判决书;

2、依法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判决由上诉人××支付货款壹拾万元给被上诉人是错误的。

二、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有过错而判决其承担诉讼费用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审理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一百五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并按指印或盖章)

××××年××月××日

附:上诉状副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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